关于东台市企业2023年3月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3-10
- 来源:人社局
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4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拓宽失业保险企业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2号)、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0号)文件精神,经后台数据比对、审核认定,拟确定以下3家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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