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交通、绿化、土建、安保工程、采购、服务等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项目(DTCG-2020-QT087)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5 2021-2022年度交通、绿化、土建、安保工程、采购、服务等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第8条投标函修改为:
8.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 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
7.在履行协议期间,代理人员保证不泄露与项目有关的保密资料,对保密项目,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8.项目代理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我方对代理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9.履行协议期间,我方将严格保证廉洁自律,不与项目施工单位或其他与项目代理工作有利益关连的单位有任何经济往来。
10.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东台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打印 关闭